舞鋼市世捷鋼鐵貿易有限公司
(社會責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舞鋼市世捷鋼鐵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企業價值觀和發展理念,進一步完善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機制, 規范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有效實施,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應當履行的社會職責和義務,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含服務,下同)、環境保護、資源十約,促講就,員工權益保護,投資者權益保護和合作伙半關系處理等。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 目標與原則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各公司應重視履行社會責任,切實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自身發展與社會發展相互協調,實現企業與員工、企業與社會、企業與環境的健康和諧發展。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各公司重點關注以下企業社會責任工作領域:
(一)安全生產,措施到位,責任落實,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二)保證施工、裝修及建材質量,維護業主利益;
(三)注重環境保護,提倡綠色生產、辦公,節約資源耗費,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四)促進企業文化建設和就業保障,確保企業良性發展和社會穩定;
(五)重視公益活動,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關愛受災地區和人民;
(六)維護、保障利益相關者(包括投資者、消費者、合作伙伴、職工等群體)權益。
第三章 安全生產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操作規范和應急預案,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公司應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應重視安全生產投入,在人力、物力、資金、技術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健全檢查監督機制,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不得隨意降低保陪標準和要求。
第八條 公司應以貫徹預防為主, 采用多種形式增強員工安全意識,重視崗位培訓,對于特殊崗位實行資格認證制度,公司應加強生產設備的經常性維護管理,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 公司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妥善處理,排除故障,減輕損失,追究責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嚴禁遲報、謊報和瞞報。
第四章 產品質量
第十條 公司應根據國家和行業相關產品質量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努力為社會提供優質安全健康的產品和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應規范生產流程,建立嚴格的產品質量控制和檢驗制度,嚴把質量關,禁止缺乏質量保障、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產品流向社會。
第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產品的售后服務。售后發現存在嚴重質量缺陷、隱患的產品, 應當及時召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缺陷、 隱患產品的社會危害。公司應妥善處理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和建議,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第五章 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
第十三條 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 建立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制度,認真落實節能減排責任,積極開發和使用節能產品,發展循環經濟,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公司應通過宣傳教育等有效形式,不斷提高員工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意識。
第十四條 公司應重視生態保護,加大對環保工作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和技術支持,不斷改進工藝流程, 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實現清潔生產公司應加師對廢氣、廢水,廢渣的綜合治理,建立廢料口收和循環利用制度。
第十五條 公司應重視資源節約和資源保護,著力開發利用可再生資源,防止對不可再生資源進行掠奪性或毀滅性開發。公司應重視國家產業結構相關政策, 特別關注產業結構調整的發展要求,加快高新技術開發和傳統產業改造,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實現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
第十六條 公司應建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監控制度,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確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發生緊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時,應啟動應急機制,及時報告和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章 投資者權益保護和合作伙伴關系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應公平、公正對待所有投資者,切實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按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認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不斷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透明度,確保投資者的知情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八條 公司應持續改進公司治理,努力提高規范運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公司市值管理,塑造良好市場形象,保障股東利益不受損害。
第十九條 公司應善待合作伙伴。本著平等誠信,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綠色發悉的原則,與合作伙伴建立長期,高效、友好的合作關系,努力構建全方位公開透明的利益共同體,以合作共贏的成長發展理念謀求與合作伙伴共同發展。
第七章 促進就業與員工權益保護
第二十條 公司應依法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貫徹人力資源政策,保護員工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保持工作崗位相對穩定,積極促進充分就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公司應避免在正常經營情況下批量辭退員工,增加社會負擔。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與員T簽訂并看行勞動合同,道循按勞分配,同工同的原則,建立科學的員工新酬制度和激勵機制,不得克扣或無故施又員工薪酬。公司應建文高級管理人員與員工新酬的正常增長機制,切實保持合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平。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及時辦理員工社會保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健康管理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按期對員工進行非職業性健康監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職業性健康監護。